为加强辖区土壤环境管理,切实防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,依据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及相关政策要求,现对2019年度辖区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土壤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。本次监测旨在督促企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,确保用地安全,保障公众健康。
一、监测范围与对象
本次监测覆盖辖区内所有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,包括化工、电镀、印染、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。各企业按照规范要求,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用地土壤自行监测。
二、监测内容与方法
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(如铅、镉、汞、砷等)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特征污染物。采样布点遵循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,检测方法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。
三、结果概述
2019年度,辖区共完成XX家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土壤自行监测。监测数据显示:
- XX家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达标,未发现超标污染物;
- XX家企业部分点位存在污染物轻度超标,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详细调查;
- 总体来看,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状况基本稳定,风险可控。
四、后续措施
对于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企业,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,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。同时,将持续加强监管,定期开展复查监测,确保土壤环境安全。
公众如需查询具体企业监测报告,可联系辖区生态环境分局。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,携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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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9 09:41:38